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28 16:27:3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一、目的

  建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使所有公司員工能嚴格執行。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責任

  公司所有員工。

  四、正文

  1. 員工考勤包括了員工請假、加班、日常上班的考勤管理制度:

  1.1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日常上班的時間為一周六天,每天工作8個小時。在沒有請假的.情況下不允許無故曠工,有緊急的事應該要按請假程序進行請假。遲到早退者進行如下處罰:

  1.1.1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罰款××元;

  1.1.2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罰款××元以上;

  1.1.3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罰款××元以上;

  1.1.4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除扣減工資外,罰款××元,依次類推。

  2.請假:

  2.1請假程序:

  2.1.1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及聯絡電話,按請假審批權限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部備案。

  2.1.2假期若較長,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2.1.3假滿須回公司銷假,通報綜合辦。

  2.1.4請假規定:

  2.1.5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按審批權限以電話直接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1.6未辦手續擅離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3.加班:

  3.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普通員工加班。

  3.2公司鼓勵員工每天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應得到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方可加班。

  3.3為完成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員工,應該服從上級的安排,但懷孕期間的女員工不安排加班。

  3.4加班程序:

  3.4.1凡需加班的,需經部門主管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后方能加班;

  3.4.2加班完畢后,加班記錄單經部門主管驗審后送綜合辦留存;

  3.4.3綜合辦每月20日統計月度加班情況,報財務部,在發放員工工資的同時支付加班工資。

  3.4.4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3.4.5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經部門申請和綜合辦同意審批。調休時以半天為最小單位。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嚴肅勞動紀律和規范人員考勤管理,明確員工請假與休假流程,促進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現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作息時間

  第三條公司依單位經營特性、訂單及業務生產計劃安排,合理安排員工的工作時間。

  第四條公司采取標準工時制計薪崗位的人員為6天/周工作制,以完成工作任務、提升工作效率為前提。

  第五條公司采取綜合工時制計薪崗位的人員采取倒班工作制,以完成勞動產品計件任務產量為標準,倒班連續作業人員以在崗完成當班工作任務為依據。

  第六條為滿足生產及客戶需求,公司有權變動作息時間及工作日程安排,員工應積極配合。

  第三章加班管控

  第七條因生產安排或工作業務需要,員工依公司要求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工作的視為加班。

  第八條加班須書面報請部門領導及主管副總核準,并有實際的工作產出(指實質產品產出或腦力產出)。

  第九條經部門領導及主管副總書面核準的加班,加班人員先由部門盡量安排調休,無法調休的公司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第十條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外超時工作的,未依規定流程申請并經分管副總核準的,一律不得計列加班;確因緊急特殊情況未能按加班流程申請加班的,須專案說明并提報總經理核準。

  第十一條員工自愿參加訓練課程或公眾/公益性活動、集會、義務勞動等社會活動的,均不屬加班范疇。

  第四章加班費支付

  第十二條一般情況下,非生產線人員不安排加班,以定量工作任務完成為目標。

  第十三條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均以崗位基本工資標準計發,每月隨薪資一起發放。

  第五章法定節日

  第十四條國家法定節日休假以當年國務院下發通知為準,具體日期如下: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婦女節,婦女放假半天(3月8日)

  4、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5、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7、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8、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第六章考勤打卡

  第十五條考勤是員工工作時間付出的'憑證,是公司給付薪資報酬的原始依據。員工自入職日起至離職日止,必須依公司規定的出勤天數上崗工作。

  第十六條考勤機依據不同崗位實行人臉或指紋識別打卡,若因考勤機無法識別或指紋磨損無法打卡成功的,應及時向人資部門反饋并重新錄入打卡信息。

  第十七條新員工入職后一周內由部門領導以紙質記錄出勤天數,一周后到人資部門錄入考勤機系統進行打卡,凡不按要求打卡或代人打卡者,按20元/次給予處理。

  第十八條公司員工必須嚴格按作息時間進行考勤機打卡簽到和簽退,正常工作時間內需每天打卡4次,即上午和下午的上、下班各分別打卡1次。

  第十九條上班未按規定時間到崗者均視為遲到或早退,0.5小時內的遲到、早退,按20元/次的標準給予處罰;0.5小時至2小時的遲到、早退按曠工半天處理;2小時以上的遲到、早退按曠工1天處理。

  第二十條因公事或特殊情況未能及時打卡者需填寫《打卡異常申請單》,經部門領導或分管副總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查。

  第七章請假流程

  第二十一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內不準處理個人私事,如因私事需辦理應嚴格按規定請假;如因公務需離開工作場所,須先向上級領導報備。

  第二十二條員工請假必須以書面形式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層級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二十三條員工因特殊情況時需要請假,可事先電話或口頭申請,經上級同意后再事后再補《請假申請單》,未經請假核準而擅自缺勤者均視為曠工。

  第二十四條員工請假期間提前返崗工作時應先向部門領導報到,并到人資部門辦理銷假手續,否則人資部門將不計算正常出勤。

  第二十五條員工一個月內請假超過15天的,當月社保費用由員工本人全額承擔。

  第二十六條傷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均需提供相關證明,并由人資部門核準,凡不提供相關證明資料或資料不齊全的,均按事假處理。

  第二十七條請假員工在正式休假前三天依據部門領導安排,做好相應崗位上的工作交接。

  第二十八條員工請假審批后的《請假申請單》,由請假人提交至人資部門存檔備查。

  第八章請假類別

  第二十九條工傷假

  必須是員工因工受傷且在工傷醫療期內,并按工傷定點醫院的醫囑休假,休假期間公司給予崗位基本工資待遇。

  第三十條事假

  因處理私人事務而請假,請假3天以下者,須提前一天申請;請假3-10天者須提前三天申請;請假10天以上者須提前七天申請。員工請假累計不得超過15天/年,請假期間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條病假

  (1)指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或休養的,請假時均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醫療證明;

  (2)特殊情況可先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再憑醫院開具的有效證明辦理病假手續,否則均按事假處理,病假期間不給予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3)因患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的,其休假天數依合法醫療機構的醫囑證明給予休假,休假期間公司給予崗位基本工資待遇。

  第三十二條婚假

  指員工辦理結婚登記并于三個月內提供結婚證復印件的,請假需提前一周書面申請,已轉正員工結婚公司給予三天婚假,婚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發工資。

  第三十三條喪假

  (1)已轉正員工因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身故的給予三天假期,但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及關系證明(可事后補辦);

  (2)假期時間含倒班休息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并一次性休完。

  第三十四條產假

  (1)在職所有女員工合法生育者均享有產假,但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產假期間給予崗位基本工資待遇;

  (2)產假需提前15天提出書面申請,并一次性休完,休假期間包含法定節假日在內;

  (3)女員工正常分娩的,在享受98天產假外再增加60天,共15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4)分娩時遇有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5)女員工懷孕流產的,需提供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相關證明,公司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適當假期,休假期間不給予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三十五條年休假

  (1)員工工作年限已滿1年不滿10年的,給予5天假期;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給予10天假期;年滿20年的,給予15天假期;

  (2)員工工作年限滿1年以上的,當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不享受年休假。

  第三十六條調休

  (1)必須有節假日上班的考勤打卡記錄,不得提前預支調休;

  (2)職能部門調休按正常上班計薪不另計加班費,生產線員工、保安人員調休分別依生產情況及部門內部進行調整安排。

  第九章請假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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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由人資部門具體負責實施,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解釋權屬公司人力資源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因本公司目前發展需要,特重新修訂考勤制度如下:

  1 本公司員工使用考勤機刷卡考勤,并按部門統一編本人工號,并把員工姓名、工號輸入考勤機和本人磁卡,磁卡由員工本人保管。

  1.1 員工離開公司后,上述資料應刪除,磁卡應交回。

  1.2 新員工進公司后,應登記上述資料。

  2 考勤機的存放、保管、使用和管理。

  2.1 考勤機存放于門衛,由門衛負責保管。

  2.2 員工進、出公司大門時應把本人磁卡靠上考勤機,聽到一聲響后離開,不準請他人代刷也不準代他人刷卡,如強行代人刷卡,當事雙方各罰款50元。

  2.3 考勤數據由公司統計采取,核算工資交財務部。

  3 員工考勤管理

  3.1 員工進出公司大門,必須經“考勤機”考勤,如“考勤機”上缺少考勤記錄,該段時間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3.2 員工必須在規定上班時刻前進公司考勤,超過時間且沒有請假手續者,按遲到處理。

  3.3 員工必須在規定下班時刻后考勤出門,提前下班且沒有請假手續者,按早退處理。

  3.4 員工班中因公、因私外出,應填寫《員工請假條》經主管領導批準(主管領導不在公司,可由上級領導或企管部經理批準)持②聯交門衛考勤出門,回公司后考勤銷假,如因故超過準假時間15分鐘以上,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遲到處理。

  3.6所有人員的考勤以打卡機采集數據為準,人員上班時間不管因公、因私外出,必須打卡。全公司人員的考勤統一歸口人事部。

  4 員工請假批準權限

  4.1 車間員工請假半天之內,由車間主任批準,3天之內由車間主任簽署意見,部門經理批準。7天之內由車間主任簽署意見,部門經理同意,副總經理批準,7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4.2勤管人員請假一天之內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三天之內由部門經理(主管)簽署意見,副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4.3 中層干部半天之內由主管領導或企管部經理批準,二天之內由副總經理批準,二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4.4 總經理、副總經理請假由企管部經理簽字。

  4.5 中層以上干部和部分勤管人員辦理請假手續后,應在《公司人員去向公布欄》內填明去向。

  4.6 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有關領導批準,按曠工處理。

  4.7 所有員工請假手續應提前一天辦理;如遇特殊情況,確實不能事先請假,應先電話向有關領導口頭請假,上班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8 請假手續經領導批準后當天交門衛,否則門衛可以拒收,考勤按礦工處理。

  4.9 車間因生產需要,按排部分員工遲來或早走,車間主任應事先書面通知人事專員,否則員工損失由車間主任補償。

  4.10 門衛應妥善保管好員工請假資料,于次日交人事專員處,如有丟失,員工損失金額由門衛承擔1/2。

  4.11 如因“考勤機”故障,門衛應手工記錄、遲到、早退人員及時間報企管部。辦公室應及時通知各部門人工考勤。

  4.12 門衛屬要害部門,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門衛。

  4.13 所有后勤人員、車間主任以上的企管人員,請假均需報人事部備案。

  5 違章處理規定

  5.1 請假4小時以上,請假時間內工資不發。

  5.2 曠工時間內工資不發并處以每天50元罰款。

  5.3 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者,罰款10元;無故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一小時以內者,按曠工半天處理;無故遲到、早退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處理。遲到半小時以上者,需書面說明遲到原因。

  6 幾項規定

  6.1 銷售員進出公司應考勤,整日出差應在前一日填寫出差申請表。

  6.2 材料采購員出門辦事可以不辦出門手續,但上下班必須打卡,整日出差應在前一日填寫出差申請表。

  6.3 食堂采購員不考核遲到。

  6.4 出納員不考核遲到,但上下班必須打卡,上班時間出門辦事必須辦理出門手續。

  6.5 食堂炊事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不受上下班時間的限制。

  6.6 小車司機上班時間因公出車可不辦理出門手續,但上下班必須打卡,整日出差應在前一日填寫出差申請表。

  本文件即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方便員工日常考勤,保證公司正常工作運行,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實現科學高效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使用釘釘考勤的所有員工。

  3.管理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的日常管理、考勤統計工作。

  3.2各部門、車間:負責人負責宣導、管理本部門、車間人員的考勤工作。

  4.軟件安裝

  4.1下載安裝好“釘釘”手機APP或電腦客戶端軟件,按操作提示注冊申請賬號(請實名注冊),一個終端設備只能綁定一個賬號。

  4.2注冊成功后-“加入團隊”-搜索團隊名稱“XXX有限公司”-“申請加入”;也可以通過輸入團隊號“XXXXX”申請加入。

  4.3目前釘釘軟件的功能主要有:人事管理、協同效率、財務管理、行政管理、市場營銷、客戶管理等,其中“人事管理”中的“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簽到”、“補卡申請”、“請假”、“審批”、“公告”等功能以及“協同效率”中的“釘盤”功能先行使用,其它模塊功能等條件成熟后逐步開放使用。

  5.考勤時間

  5.1夏季工作時間(當年5月1號至9月30號),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5.2冬季工作時間(當年10月1號至次年4月30號),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5.3考勤打卡次數及時間:一日四次,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中午兩次打卡時間點前后不能低于30分鐘。

  6.釘釘APP部分功能的使用

  6.1考勤打卡

  6.1.1使用范圍:凡員工正常上下班都須使用“考勤打卡”功能。

  6.1.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打卡或外勤打卡)。

  6.1.3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考勤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考勤打卡”-“統計”-“我的考勤”。

  6.1.4注意事項:

  6.1.4.1離開常駐地點的打卡為外勤,需要有公務外出的審批或詳細說明外勤原因,如無正當理由視為異常考勤。

  6.1.4.2須按規定一天四次打卡,多打卡將導致系統顯示為早退。

  6.2外出

  6.2.1適用范圍:凡員工因公外出都須使用“外出”功能。

  6.2.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外出”后,選擇“外出時間”、“結束時間”、“外出事由”;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2.3彈性時間:公司給予員工每人每月累計2小時的私人外出時間(不超過2次),用于處理私人緊急事務。(須在外出事由中說明“因私外出”)如果超出,累計每超出4小時扣半天工資,每超過8小時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6.2.4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外出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外出”-“更多”-“查看記錄”。

  6.3出差

  6.3.1適用范圍:凡員工因公出差都須使用“出差”功能。

  6.3.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出差”后,填寫“出差事由”,選擇“交通工具”、“出發城市”、“目的城市”、“開始時間”、“結束時間”;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3.3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出差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出差”-“更多”-“查看記錄”。

  6.4簽到

  6.4.1適用范圍“外出”:凡員工因公/因私外出都須使用“簽到”功能。從公司出發簽到一次,到達目的地時簽到一次、離開目的地時簽到一次、返回公司簽到一次。

  6.4.2適用范圍“出差”:凡員工因公出差都須使用“簽到”功能。在始發地拍照簽到一次、每到達一處辦事目的地須簽到一次、返回駐地后簽到一次。

  6.4.3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在“拜訪對象”欄內填寫外出辦事地點或事項(要與申請的外出或出差中的事由相關)。在“簽到”內用相機拍攝該地點顯著標志的照片上傳(在該軟件內拍攝的照片將自帶日期姓名等水印)。

  6.4.4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簽到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統計”-“我的“,可在地圖上選擇“范圍”和“日期”查看。

  6.4.5部門負責人可隨時查看部門內員工的簽到情況,單位領導可隨時查看全體員工的簽到情況。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統計”,可在地圖上選擇“范圍”和“日期”查看。

  6.5補卡申請

  6.5.1適用范圍:因個人疏忽、手機或網絡故障等原因未打卡或簽到。

  6.5.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補卡申請”-“去月歷補卡”-“提交申請”-“申請補卡”,填報補卡日期、事由并說明。

  6.5.3管理方法:

  6.5.3.1補卡申請須在當日或三個工作日之內補卡,由于個人疏忽未打卡的填報,每月認可三次,其余的均按遲到、早退、曠工等實際情形處理。

  6.5.3.2實際遲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正常補卡。

  6.5.3.3補卡一律由本人親自在釘釘上操作“補卡申請”并由上級領導審批方可有效,未審批或退回者按無出勤處理。

  6.6請假

  6.6.1適用范圍:員工因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原因請假。

  6.6.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請假”,選擇“請假類型”、“開始時間”、“結束時間”、“請假事由”,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6.3管理方法:

  6.6.3.1請假以半日為最小單位,需提前申請,遇緊急事件或生病等臨時特殊事件,無法提前申請的`,需電話告知直屬上級,并得到批準后方可請假,并在釘釘系統內補填請假單并提交,審批完成后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6.6.3.2各部門負責人在審批請假時,以不影響正常工作為原則,同一天內部門員工不得全部請假,特殊原因必須請假,需找到代替人員行使其崗位職責。

  6.6.3.3關于續假,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續假,且必須在釘釘上重新申請請假流程(也可在原有請假流程中進行修改日期后重新審批);未獲批準的續假,視同曠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時續假者,員工本人應向直屬上級口頭申請或電話申請,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時內補辦釘釘請假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6.7審批

  6.7.1適用范圍:本人發起某項審批流程或領導審批相關事項時使用。

  6.7.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審批”。在“我審批的”、“我發起的”、“抄送我的”里面操作相關事項審批流程。

  7.釘釘指紋考勤機的使用

  7.1適用范圍:員工因不會或不能使用釘釘APP手機軟件的情況下,可以選擇釘釘指紋考勤機打卡。

  7.2使用方法:釘釘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與公司之前考勤機的使用方法一致。

  7.3管理方法:特殊情況下如不能打卡或忘記打卡,應向上級領導報告原由,并在事后及時填寫《考勤異動登記表》參照附件2,由上級領導簽字確認,在當日或三個工作日內交人力資源部備案,無故不打卡又未能說明原由的以未打卡、遲到、早退、曠工等實際情況處理。

  8.打卡地點及連接方式

  8.1釘釘APP手機軟件

  8.1.1考勤打卡地點:公司會統一設置一個常駐辦公打卡地點。將公司整個辦公區設為考勤范圍,通過手機定位,精確到50-300米的定位方式,離開此地點則顯示為外勤打卡。

  8.1.2網絡連接方式:可以用公司網絡,也可以用自帶的手機流量,打開手機GPS定位后進行打卡。

  8.2釘釘指紋考勤機

  8.2.1考勤打卡地點:公司門衛處。

  8.2.2網絡連接方式:公司網絡。

  9.遲到、早退、忘打卡、曠工的管理

  9.1除無法避免之客觀情形(如惡劣天氣、事故、意外等)或未得到上級的特別許可或批準的情況外,任何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9.2當月遲到第一次扣款10元,第二次扣款20元,第三次扣款30元,三次以上扣款50元。

  9.3早退的,扣款50元/次。

  9.4實際按時上班但忘記打卡的,可在當日或三個工作日內申請補卡,每月申請補卡次數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的每次扣款10元。

  9.5無故缺勤4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扣除半天的考勤工資。

  9.6無故缺勤8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一天,扣除一天的考勤工資。

  9.7連續曠工2天(含)以上或年度內累計超過3次(含)曠工,屬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將予以無條件開除。

  10.附則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與修訂,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

  1.KL/09-05-01員工考勤管理流程圖

  2.KL/09-05-02釘釘審批流程與權限表

  3.KL/09-05-03考勤異動登記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并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準權限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準;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廚房由牛師傅批準。

  4、請假程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準后,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后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后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后,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范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準后,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準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后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注:打卡范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五、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六、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七、本暫行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6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的規范管理,促進全體員工養成遵時守紀的良好習慣,營造團結高效的工作氛圍與秩序,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現結合工作實際,制訂本規定。

  一、總體規則

  1、所有員工必須上崗簽到,離崗簽退。

  2、按壓指紋時保持身體靜止并正視攝像頭,確保考勤圖像清晰;無考勤圖像者視為未考勤。

  3、考勤依據考勤機顯示時間為準。

  二、考勤類別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考勤分以下二類:

  (一)正常作息崗位

  適用崗位:節假日正常休息崗。

  工作時間:8:30-17:30(午休:11:30-13:30)。

  考勤方式:每個工作日考勤兩次,上午8:30之前按壓指紋不計遲到,下午17:30之后再次按壓指紋不計早退。

  (二)倒班崗位

  適用崗位:白班與夜班交替崗位。

  考勤方式:參照部門自行設定的倒班制度和交接班時間進行考核。

  執行倒班制度的部門,根據倒班制度進行考勤管理,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結束,結合機房門禁記錄及交接班記錄等材料制作倒班員工的考勤記錄并提交至人力資源部。

  三、異常情況的處理

  職工考勤情況異常,無請假手續或《職工考勤情況說明》的,視情況記為遲到、早退或曠工。

  1、遲到: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到崗,記為遲到。

  2、早退: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離崗,記為早退。

  3、曠工:員工無故不參加考勤,記為曠工。遲到、早退超過二個小時的,記為曠工半天;遲到、早退超過半個工作日的',記為曠工一天;因個人原因導致當天考勤記錄缺失或不完整,記為曠工一天。

  4、由于天氣等不確定因素造成的考勤異常,由本人當日加以說明,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可視情況酌情處理。

  5、對因出差等特殊情況形成的考勤異常,各部門須填寫《職工考勤情況說明》,并于當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提交人力資源部,逾期無效。

  四、串動工作時間的管理

  員工確因工作需要串動工作時間的,需由部門負責人安排,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填寫《加班/串休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備案,并按以下方式記錄考勤,未簽到或未簽退不計加班:

  1、工作日加班:工作日當天有效簽退后,17:30后須再次簽到,離崗時簽退,按加班計時。

  2、休息日加班:上崗簽到,離崗簽退,按加班計時。

  3、加班2個小時以上,串休半天;加班4個小時以上串休一天。

  五、考勤統計

  員工每月出勤情況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匯總,統計周期為當月1日至當月30/31日。

  六、獎懲辦法

  1、無遲到、早退記錄且出滿全勤的員工計發全勤獎,每月100元,每季度兌現一次。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者,公司予以通報批評。遲到、早退累計4次者,扣發績效工資80元;當月遲到、早退每累計達到5次者,記曠工1個工作日。

  3、對曠工者予以通報批評,并視情況扣發績效工資和年終獎:每曠工半個工作日,扣發當月績效工資10%;每曠工1個工作日,扣發當月績效工資20%;當月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含)以上,扣發全月績效工資;全年累計曠工7個工作日(含)以上,扣發50%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10個工作日以上,扣發年終獎。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可對曠工員工視情況分別予以警告、記過、降級、轉崗處分。

  4、員工連續曠工達到3個工作日、累計曠工達到10個工作日,可予以留用察看3至6個月或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留用察看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

  5、員工考勤實行全員全時管理,各部門要按本規定嚴格執行,考勤情況作為職工晉級、獎勵、評優的依據之一,有曠工記錄或累計遲到、早退20次以上者,取消當年晉級、評優資格。

  6、各部門負責人徇私舞弊者,一經發現予以通報批評并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降級、停職等處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7

  1、凡幼兒園安排的各項活動(集會、學習)遲到一次扣款5元,早退一次扣款10元,病事假扣款15元,無故缺席扣款30元。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超過30分鐘按曠課一節扣款20元,并扣發一個月10%的'全勤工資。

  3、曠課一天扣除2天日平均工資,并扣發一個月全勤工資;曠工超過2天(含2天)以上者,扣發一個月全勤工資,并扣除實際曠工天數兩倍的工資,按合同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4、病事假扣除日平均工資,病事假一天(半天折半)、兩天、三天分別扣發一個月全勤工資的10%、30%、50%;病事假三天以上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個月全勤工資;病事假經過批準,時間在兩小時以內且不影響工作的不扣工資,但每人每周不超過一次,超過部分則按請假的時間比例扣款。

  5、凡星期五請假者,星期六算作請假,凡一周請假超過兩天(含兩天)者,且與星期六、星期日相連,星期六、星期日也算作請假天數。

  6、法定婚假,喪假原則上發給基本工資,超假必須辦理續假手續,并按事假處理,

  下列情況視為曠工處理

  (1) 未辦請假手續而誤課、誤工者;

  (2) 請假未經批準而離崗者;

  (3) 逾期未歸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

  (4) 未請假私自調課或請人頂上課者;

  (5) 各單位組織活動缺席者(含教師外出聽課,培訓學習,參加會議等)。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8

  1.總則

  1.1、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1.3、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1.4、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2.考勤

  2.1工作時間

  (1)常白班,公司實行干五休二制度。作息時間: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00-17:00。

  (2)兩班運轉或三班運轉,由部門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3)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2.2考勤

  (1)(公司考勤機)公司及各管理處考勤記錄設備為指紋考勤機,員工應于上班前及下班后進行指紋考勤。

  (2)如員工因公外出無法簽到、簽退,應于前日或次日內將部門領導簽字的《出

  勤異常情況確認單》(附件)通過oa系統送交綜合管理部。

  (3)如果員工因公出差,應當于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將《出勤異常情況確認單》送交綜合管理部,如無法在出差前送交的應于出差回來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

  (4)實際到崗但無故未簽到、簽退者,視為當日缺勤一天,漏簽一項的視為缺勤半天,缺勤均按事假處理。

  2.3遲到、早退

  (1)于規定上班時間以后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2)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準后,不列入缺勤記錄。

  2.4事假

  (1)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規定不扣工資的,不享受當年帶薪休年假。

  2.5病假

  (1)職工因疾病或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時,可以申請病假,病假需出示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其醫療期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2.6曠工

  (1)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不到四小時者視為曠工半日;超過四小時者當日

  記曠工;

  (3)一年內連續曠工15日或累計曠工30日,公司將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7加班

  因工作原因休息日出勤視為加班,加班需經部長確認并提前上報《管理人員加班申請單 》(附件),原則上每人每月內加班不超2個工作日。

  3.假期

  3.1國家法定節假日

  包括元旦、春節、勞動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共十一天。

  3.2年假

  (1)職工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職工申請休年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需經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年假優先用于抵扣事假。

  3.3婚假

  (1)員工晚婚休婚假為17天,非晚婚休婚假3天。

  (2)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婚假需在結婚1年內使用,不可分次申請。

  3.4產假

  申請產假需復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休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5工傷假。

  工傷假依據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6喪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3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1天;

  (3)請喪假須附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戶籍注銷證明,需赴外地的員工可根據需要適當增加路程假。

  3.7公假

  (1)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集會、訓練、技能鑒定或其他活動;

  (2)依法律規定應給予的公假或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4.請假、銷假審批權限和程序

  4.1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在oa上填寫《出勤異常情況確認單》,逐級審批。3天以下(含3天)的假期由部門主管審批;3天以上七天以內(含7天)假期由部門主管審批后交分管副總經理審批;7天以上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并交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出勤異常情況確認單》審批完畢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4.2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并在上班第1天補辦請假手續。

  4.1需提供證明的假期,如果事先無法提供,需在上班后第1天到考勤人員處提交證明,方可銷假。無法提供證明者,按曠工從嚴處理;

  5.異常出勤期間工資的核發

  5.1遲到、早退:按照《員工工作紀律處罰條例》執行。

  5.2事假、曠工:扣發當日工資。

  5.3病假:在醫療期內的其病假期間工資按照其本人工資的70%發放。超過醫療期的按照相關法律及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5.4加班:原則在加班月內安排調休,若因工作原因無法調休,按相關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6.附則

  6.1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此前的相關規定執行。

  6.2本制度與國家相關法規相沖突的,按國家法令執行;與公司此前的相關規章相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6.3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自20xx年7月15日起實施。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9

  為加強公司員工的作風建設,嚴格勞動紀律,以樹立企業文明辦公、文明營銷形象,促進企業文化建設,特制定xx總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原則:

  根據獎勤罰懶的原則,將出勤率、經濟效益、工作效率與津貼的發放掛鉤。對勞動紀律渙散、遲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時間干私活、打牌賭賻、玩忽職守、釀成安全事故等各種違章違紀者,視情節輕重,扣發或停發當月津貼直至工資。

  二、考勤(打卡)規定:

  1、打卡范圍:在公司辦公大樓內工作的正式員工(含聘用員工)。

  2、打卡地點:公司辦公大樓1樓大廳。

  3、考勤(打卡)時間:每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內考勤(打卡)四次。因公外出不能出勤(打卡)的員工,應通知部門考勤員。

  4、員工不得請、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損毀或丟失,影響打卡考勤的,須及時向總公司辦公室備案。

  6、各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為本部門(或實體)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確定。每天上班后半小時和下班前半小時內,考勤員須對本部門(或實體)上班人員進行考勤記載,遲到、早退人員要向考勤員報到,不報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各部門(或實體)每月5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或實體)上月的出勤情況實事求是的匯總,經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審定并簽字后報辦公室(或實體)匯總。

  8、一個月遲到、早退達3次以及請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內通報批評。

  9、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總公司將不定期對考勤情況進行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各部門(或實體)年度考核的一項內容。

  三、請假審批程序

  1、病假:凡請病假者,需持有醫院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病假,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病假一周以內,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病假一周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2、事假:因特殊情況需請事假者,寫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事假,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者,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事假三天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3、公司員工的`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但必須履行以下審批程序:由本人書面申請,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簽字(中層以上干部還須分管領導同意),并交辦公室備案。

  四、考勤實施辦法

  1、依據本人崗職工資(固定部分)、津貼(活動部分)及每月22天來測算本人日工資和日津貼。

  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下班以鈴聲為準,當月遲到、早退兩次以下累計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5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次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10元;一次超過兩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3、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按天扣發日工資和日津貼。

  4、一個月內準予病假2天(限于當月),從第三天起,按天扣發日津貼。

  5、請病假超過一天的,應交醫院開據的病假單。弄虛作假、開假病假單、假證明者,一經發現,其所休假一律按曠工論處。

  6、曠工超三天以上的停發當月津貼;病假超過十天以上的(含十天)停發當月津貼(節假日除外)。

  7、長期病休和辦理勞保手續的員工,無崗位津貼,并按國家規定扣發一定比例的月工資(固定部分)。哺乳期請長假的女員工,無崗位津貼。

  8、上班時間禁止帶小孩到辦公室,禁止進行文體活動(集體組織除外),違者每人每次扣罰津貼5元。

  9、各部門節日加班需于節日放假前兩天將加班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查,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10、工作人員全年的考勤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定等次的依據之一,并與年終一次性獎金掛鉤。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其中: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一10次者,扣發50%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全年累計遲到、早退10次以上者,全額扣發年終一次性獎金。

  11、病、事假一月含一個月(自然月份)以上者,按月計算,等比例扣發半、全年一次性獎金。

  五、特殊情況的處理

  1、因公負傷住院,在家休息的病人,經總公司領導研究同意,病休期間不扣款。

  2、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經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規定予以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責令公開檢查、行政處分、直至辭退處理。

  3、各部門待聘人員在待崗期間無崗位津貼,在上崗試用三個月考核期內只發給津貼的50%。

  4、業務看片脫場視同曠工;上班時間抹牌賭賻從重論處:中層干部通報批評就地免職,下崗待崗;普通員工下崗待崗。

  5、各部門考勤統計嚴重失實,被查實的,考勤員、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與當事人同等處罰。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1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5分鐘之內上班,不視為遲到行為,提前15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五天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五

  工作時間:上午8:10~11:30

  下午13:00~16:4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

  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其他例如產假、婚假、喪假等依據江蘇省、蘇州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員工每月有一天帶薪病假,病假超過(含)三天的,需出示醫院出具的病假條。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5.年假

  公司會根據每年業務情況,結合學校寒暑假情況,酌情在寒暑假給予公司每位員工一定天數的年假,具體放假時間和天數由公司決定。(或者給予員工一定的'年假自行決定休息時間,亦可一半一半,再議)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行政部備案向總經理提出申請,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十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一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理辦口頭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不扣工資;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學校集體活動管理

  公司作為工業技術學校全額投資的企業,學校常規性集體活動每位員工均需要參加,例如:升旗儀式、起初期末工作總結大會等;但日常教務會議、學生工作會議等不需要參加。

  公司因成立不久,集體性員工活動暫時不便組織,員工可根據自身喜好參加學校工會組織的相關活動;公司另有活動單獨通知。

  八、考勤管理

  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行政部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

  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的,在考勤表上注明。

  本條例的最終解釋權歸行政部負責。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2

  xxxx有限公司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試行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職業行為和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及項目部駐地外聘、臨時施工人員。

  第二章作息時間

  第三條基地管理人員實行每周五天標準工作制: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12時至下午1時為午餐休息時間。夏季、冬季調整工作時間時,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項目駐地施工人員作息時間視工程進度情況安排工作時間。

  第三章考勤辦法

  第四條公司基的滿勤為當月扣除法定節假日及公休日的剩余天數,按照22天/月計算;工程部人員按照自然月的天數計算。

  公司基地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打卡時間:上午9點至9點05分,下午下班前,每天打卡兩次。

  項目部、庫房等地沒有安裝考勤機的,由考勤員統一填寫員工考勤表,主管領導簽章后每月末上報綜合管理部。

  第五條基地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打卡異常記錄表上填寫原因,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六條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確定。

  第七條各部門和項目部應于每月的'2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上月的出勤情況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綜合管理部匯總。

  第八條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第九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等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早退:比規定時間晚上班,視為遲到;比規定時間提前10分鐘下班,視為早退;

  2、曠工: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申請批準,擅自不上班的;

  2)未經申請批準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視為遲到1小時,60分鐘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

  3)未經批準擅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4)員工在上班期間因吵架、打架、嬉鬧致傷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視為曠工,并按照不工作的時間計算天數。

  5)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6)脫崗時間界定:無正當理由的,沒有履行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離開公司辦私事超過30分鐘者,視為脫崗。

  第四章休假

  第十條節假日

  1、一般公休日:周六、周日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3

  1、保證其職責的順利進行。

  2、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制訂本制度。

  3、內容:

  3.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的規定,按藥品性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人用藥與獸用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

  3.2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劑量、禁忌和注意事項,不得夸大宣傳,嚴禁又紅又專銷偽劣藥品,積極推銷質量合格的近期產品和儲存期較長的產品,確保售出藥品的質量。

  3.3問病售藥,防止事故發生。

  3.4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按規定的方法銷售。

  3.5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用戶有反映的藥品要停止銷售,并立即報告質量管理部門復驗。

  3.6拆零銷售藥品,出售時必須使用藥匙將其裝入衛生藥袋,規格、用法、用量等內容。

  3.7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并做好養護記錄。

  3.8定期或不定期咨詢客戶對藥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的意見,以改進自己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提高服務工作質量,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4

  一、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現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二、權限管理

  第三條人事部負責釘釘系統維護及權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統計工作;

  第四條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覺接受人事部考勤監察;

  第五條人事部依據釘釘系統中的考勤數據對考勤進行月度匯總,于次月5日前將各部門考勤情況發至各部門負責人核對,如有疑問者及時到人事部核實。

  三、考勤時間

  (一)辦公室內勤工作時間(適用于辦公室工作人員)

  1、工作日正常考勤時間如下

  秋冬季:8:30—17:30

  夏季:8:00—17:30

  2、周末實行雙休制度。

  3、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

  四、考勤規定

  第六條公司使用釘釘考勤打卡;

  辦公室人員實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在工作日依據考勤使用釘釘打卡2次,分別為上午上班1次,打卡時間不晚于上午上班時間;下午下班1次,打卡時間不早于下午下班時間;中午上下班暫定不需要打卡。

  第七條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在辦公室考勤范圍內實施WIFI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等實施外勤打卡,以釘釘考勤為有效考勤。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工程事業部(以下簡稱“事業部”)員工出勤管理,規范員工考勤行為,明確出勤、缺勤計算方法,根據《xxx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特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制度適用于事業部各職能部門及所轄項目部全體員工。

  二、集團公司員工到事業部出差或臨時借調到事業部的,適用《xxx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集團公司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管理職責

  一、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負責整個集團考勤工作的整體規劃,并負責監督、指導事業部員工考勤管理工作。

  二、事業部綜合管理部經理負責制訂、修訂、培訓本細則,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審核本細則內容,審核通過后由事業部總經理審批。

  三、事業部綜合管理部經理在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授權下,負責管理事業部“釘釘”辦公軟件后臺,并根據實際情況制訂、調整事業部員工考勤規則。

  四、事業部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負責監督員工日常出勤情況,按時統計員工出勤,并制作考勤表。

  五、事業部員工在執行本細則過程中,如有疑問,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負責解釋。人事崗無法處理的,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并及時反饋處理信息和解決方案。

  第四條工時制

  一、事業部辦公室員工

  (一)事業部辦公室員工實行每周五天和六天交替工作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是固定工作日,星期六是交替工作日,星期日是固定休息日。交替規律以自然周計算,從一而終,不受法定節假日影響。

  (二)事業部辦公室員工實行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每日工作時長為7.5小時。

  二、項目部員工

  (一)項目部員工實行綜合工時制,即每月有2天休息日,全年共計24天休息日,休息日之外全部為工作日。若集團公司有統一安排休息的,以發文通知為準,不扣除24天休息日。

  (二)通常情況下,項目部員工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若施工工期緊張,需要延長每日工作時間的,由項目部根據工程實際統籌安排。

  第五條基本規定

  一、事業部員工必須自行配備智能手機,并在手機上安裝“釘釘”辦公軟件,用以落實考勤相關工作。因特殊情況不能配備智能手機的,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上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備案后,可采用紙質簽到方式進行考勤。

  二、新員工入職當日,由人事崗負責指導安裝“釘釘”辦公軟件,協助新員工注冊“釘釘”賬號,同時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將其納入考勤組。

  三、員工離職的,由人事崗上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由人力資源組在員工離職當日關閉其“釘釘”賬號,以免離職員工照常打卡考勤。

  四、員工必須使用手機“釘釘”軟件親自打卡考勤,如有代打卡行為的,每次對委托人和代辦人各給予500-1000元罰款。

  五、實行標準工時制的,上班和下班各打卡一次,中間時段不用打卡。實行多個班次的,每個班次的上班和下班均要打卡。采用紙質簽到方式記錄考勤的,每個工作日手工簽到兩次,上班和下班各簽到一次。

  六、無論采用一個班次還是多個班次,在每日的起止時間段內,打卡次數必須為雙數,以保證“若有上班卡,則必有下班卡”。

  七、通常情況下,員工考勤地點為員工常駐辦公地坐標區域內,具體區域范圍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設定。

  八、集團公司高層領導或特殊崗位員工,經總裁批準后可免予考勤。

  九、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本月最后一日為一個自然月。

  十、自然周以星期一為第一天、星期日為最后一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為周末。

  十一、每日以00:00分為開始時間、以23:59分為結束時間。員工在使用“釘釘”進行打卡及申請、記錄等相關工作時,時間一律以釘釘后臺運行的時間為準,不以員工自行設置的手機時間為準。

  第六條遲到

  一、正常情況下,員工在當日上午08:36-09:30分打上班卡的,視為遲到。

  二、員工在上班途中應關注時間,若預知遲到,應在08:30分前通過“釘釘”信息向直接上級領導報告,以便領導做出相應安排,以免影響工作。

  三、遲到的員工應在到達工作地點或外勤地點后打卡,在上班途中、未進入工作地點范圍或未到達外勤地點不得打卡。

  四、遲到的員工應當樂捐,樂捐金額見表1:《遲到時長與樂捐金額對照表》。樂捐款在遲到員工的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員工上班當日若遲到1小時以上(即09:30分后打卡)、3.5小時以下的,應當向直接上級說明情況,遲到時長與表1合并計算,正常樂捐。未向直接上級說明情況的,按曠工半日處理,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單獨從工資中扣除,遲到時長不再與表1合并計算。

  六、員工當月遲到累計在三至五次的,由直接上級對其進行口頭警告;在六至八次的,在事業部范圍內進行書面通報批評;超過八次的,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由工程事業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第七條早退

  一、員工當日上午正常上班,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要在下午提前下班的,可申請早退。

  二、早退員工應提前10分鐘以上通過“釘釘”信息向直接上級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提前下班。未經批準不得提前下班;強行提前下班的,按第八條進行處罰。

  三、員工早退時,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時打下班卡,不得延遲打卡,不得離開工作地點打卡。

  四、早退的員工應當樂捐,樂捐金額見表2:《早退時長與樂捐金額對照表》。樂捐款在早退員工的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員工上班當日若早退1小時以上、4小時以下的,應按休假程序申請調休、補休、事假或病假,不再按早退計算。未請假的,按曠工半日處理,樂捐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六、上午不得早退;上午已經休息半天的,下午不得再早退,否則不予批準。

  七、員工直接上級領導應關注員工早退原因,并給予人性化關懷。若員工一個月內早退超過15個工作日并影響正常工作的,其直接上級領導應逐級匯報至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視情況調整該員工崗位,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第八條曠工

  一、員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一)未請假或請假、延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的;

  (二)未申請早退或申請早退未被批準而強行下班的;

  (三)一天內無上、下班打卡記錄、無補卡記錄、無休假說明也無其他形式情況說明的;

  (四)未經批準的調休、外出、出差等情況;

  (五)本細則其他條款中所稱的視為曠工的情形。

  二、員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視為曠工:

  (一)員工本人因突發疾病或事故致無法提出申請,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已知曉或員工本人情況好轉后有情況說明的;

  (二)員工外出或出差過程中,因環境所限致無法及時打卡、聯絡,事后補卡、聯絡的。

  三、員工當日曠工3小時以下的,按曠工半日計算,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當日曠工3小時以上7.5小時以下的`,按曠工1日計算,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四、員工當月曠工累計達到3個工作日的,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員工當月曠工連續超過3個工作日或累計達到5個工作日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除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外,由工程事業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第九條加班、加點

  一、加班是指員工按公司要求在公休日或國家法定節假日仍照常上班處理工作的情況。

  二、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當日工作時間的情況。

  三、需要加班或加點的,應有直接上級領導以書面形式或“釘釘”信息下達的指令或員工通過“釘釘”“加班”模塊向直接上級領導的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加班或加點。若上級領導有加班指令的,員工亦應通過“釘釘”“加班”模塊提出申請,完成正常審批手續,以便核實。

  四、加班人員應在加班開始和結束時各打卡一次,打卡地點根據加班需要而定,不受原設定位置限制。

  五、加點人員加點時,應先在17:30分后打完下班卡,以示結束當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后,再打一次卡以示加點開始。加點結束后,打下班卡,結束當日加點時間。

  若加點至次日凌晨,應在當日23:50分前打下班,以免產生當日缺卡情況而造成誤算。次日凌晨00:10分后,再打一次上班卡,待加點全部完成后,打下班卡。考勤員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人工合并加點時長。

  六、員工加班當日超過8小時的,仍按加班1天計算,不視為“加班當日又加點”。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加班或加點:

  (一)無領導指令或員工未通過“釘釘”履行加班、加點申請的;

  (二)員工申請加班、加點未被批準的;

  (三)項目部員工因工期緊張而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

  (四)休息日期間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工作會、培訓會或其他公共活動的;

  (五)員工加班、加點期間無打卡記錄的;

  (六)員工因個人原因未按規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務而在休息日上班或在工作日延長時間的;

  (七)因工作性質特殊(如施工崗位、司機),需要晚間臨時工作的;

  第十條外出、外勤

  一、外出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短時離開固定工作地點到非固定工作地點辦事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是指時間短、不超過一個工作日,或距離近、在同一個城市內辦事的情況。具體情況由員工直接上級領導判定。

  二、需要外出辦事的員工,應提前向直接上級領導口頭請示或釘釘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外出。需要連續多日外出辦事的,應一日一申請,不可一次申請多日。

  三、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外出的,可以直接在外出途中或目的地打卡,但打卡時間不得晚于正常上班時間。

  四、下班時間已到,員工仍然在外辦事的,可以返回固定工作地打卡,也可以在外打卡。

  五、在外打卡時,“釘釘”系統中顯示為“外勤”,員工應當在備注中注明外勤原因。未備注原因的,每次樂捐10元,在工資中扣除。

  第十一條出差

  一、出差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長時間離開固定工作地點到非固定工作地點辦事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是指時間長、超過一個工作日,或距離遠、跨城跨省辦事的情況。具體情況由員工直接上級領導判定。

  二、員工因公出差,應提前通過“釘釘”“出差”模塊向直接上級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出差。

  三、員工出差期間,應按時打卡,打卡方式與工作日相同。

  四、員工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延長出差時間的,應提前對超出部分另行申請。

  五、出差員工提前返回工作崗位的,剩余時間無法撤銷,上班時按時打卡即可,考勤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統計出勤結果。

  六、員工出差時,在出發或返回途中遇休息日的,按加班計算。

  第十二條休假

  一、補休

  (一)員工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一律補休,不發放加班費。

  (二)員工在上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間加班的,須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補休完畢,剩余未休的將自動清零,不跨年補休。本年度12月1日至31日加班的,可以延后至次年補休。

  (三)補休方式為“先加后補,加一補一”,即先有加班后再補休、加班一天補休一天,不得先休息后加班、加班一天補休多天。

  (四)員工加班次數較多的,可以合并連休,也可以分散補休。合并連休的,一次連休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五)員工加點至當日22:00分以后的,次日上班可自動延后一個小時,即09:30分前上班打卡,并備注情況說明,不再安排調休。晚于此時間打卡或無情況說明的,按遲到計算。若遇次日為休息日,隔日上班則不再享有“延后一小時”待遇。

  二、全年24天休息日

  (一)全年24天休息日待遇僅限工程事業部項目部員工享有,事業部機關辦公室員工不享有。

  (二)全年24天休息日應分散休息,不得一次性連續休完24天,每月最多可一次連休10天。

  (三)項目部員工休息時,休息日從24天中扣減,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記錄并統計。24天休息日扣完后繼續申請休息的,根據實際按其他休假種類計算。

  (四)新入職的項目部員工,全年休息日的總數按“入職后本年度剩余月數×2天”計算。其中,入職日期在當月15日之前(含)的,則當月享有2天休息日;入職日期在當月15日之后的,則當月僅享有1天休息日。

  (五)新入職的項目部員工在試用期內的,每月僅可休息兩天,連休或分休均可。轉正后,可按本款第(二)項休息。

  (六)項目部員工轉為機關辦公室員工的,自轉崗之日起,適用“單雙休”,不再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剩余未休的自動清零。

  (七)機關辦公室員工轉為項目部員工的,取消“單雙休”,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實際休息日總數按本款第(四)項折算。

  (八)項目部員工轉崗后仍為項目部員工的,休息方式不變,剩余休息日接續執行,不再重新計算。

  三、事假

  (一)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要請假的,應請事假。

  (二)原則上,員工一次請事假不得連續超過10天(含休息日),兩次事假間隔不得少于10天(含休息日)。

  (三)員工請事假時間較長或頻繁請假的,直接上級應給予人性化關愛,詳細了解員工實際困難,必要時進行調崗,或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四、病假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請病假:

  1.本人自然生病或身體自然產生不適需要就診或休息的;

  2.非工作原因發生意外致病、致傷需要就診或休息的。

  (二)請病假的員工,應在上班后三日內向綜合管理部人事崗提交真實、合法、有效的病歷或醫院診斷證明。無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事假或調休。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病假,按事假計算:

  1.因個人原因聚眾鬧事、主動與他人打架、斗毆致自身傷害就醫治療的;

  2.違法亂紀、違規違章引發事故致自身傷害就醫治療的;

  3.非工作所需的活動中,員工知道或應當知道某些行為可使自身產生不良后果,未主動避免致后果發生、本人無法正常上班的;

  4.員工本人身體健康、但為照顧本人之外的其他人而請假的;

  5.員工休病假天數已超出醫囑,則超出部分按事假計算。

  (四)若員工故意制造、提供虛假材料騙休病假,按曠工處理。其中,一年內騙休病假累計不超過三次的,所休病假一律按曠工計算,曠工1日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一年內騙休病假累計超過三次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除所休病假按曠工計算外,由工程事業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五、其他休假

  婚假、產假、陪產假、年休假、探親假、工傷假、喪假等,集團公司另有制度規定,詳見相關制度。

  六、休假規定

  1.需要休假的員工,應提前半日以上,通過“釘釘”申請,按要求詳細填寫相關內容。審批人、抄送人已提前設定,系統將自動分配、處理信息,申請人無需選擇或更改。特殊情況,應口頭或書面申請和審批,事后再通過“釘釘”補辦申請和審批手續。

  2.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員工可以將多種假期合并連休,由審批人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3.員工一次連休多種假期的,應分別申請和審批,以免造成誤算。

  4.員工在休假期間不得打卡。

  5.員工應按已批準的時長休假,到期必須返回工作崗位。原則上,員工休假時長不得超過已批時長,不得故意采取“少請多休后補”的方式休假。

  6.休假員工提前返回工作崗位的,剩余時間無法通過釘釘撤銷。提前返崗員工應通過“釘釘”告知人事崗,上班時按時打卡,以便人事崗根據實際情況統計出勤結果。

  7.每月28日至次月8日,員工不宜請假,以免影響考勤核實和績效考核等工作。

  8.員工休假會引起工資變化,休假與工資的對應關系詳見集團公司相關制度。

  七、請假審批原則及權限

  一、員工請假時,相關領導應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對待、工作為重、人本關懷”的原則進行審核和審批。

  二、員工請假應逐級審批,具體審批權限見表3:《員工請假審批權限表》。

  第十三條考勤統計

  一、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于每月3日前下載事業部員工上月“釘釘”考勤數據電子表格,打印并簽字,并依此制作考勤表和項目部員工24天休假統計表。每月1日以前或3日以后下載的“釘釘”考勤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制作考勤表和項目部員工24天休假統計表的依據。

  二、考勤表須使用集團規定的固定格式,不得更改。

  三、考勤數據中,若無打卡記錄、也無補卡、請假、調休、出差信息的,當日缺卡一次按曠工半天計算,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當日缺卡兩次按曠工1天計算,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四、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于每月5日前將制作好的考勤表初稿、休假證明材料和24天休假統計表電子版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審核,并根據審核反饋意見進行修正和再次上報。如遇法定節假日,上述材料可延后3個工作日上報。

  五、經審核通過的考勤表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簽字、由事業部總經理審批,經掃描后再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備案。

  六、考勤表原件和休假證明材料復印件、掃描件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存檔備查,同時用于制作《工資表》。

  七、經簽字的考勤表和項目部24天休假統計表應發布在工作群中進行公示,以便員工掌握本人的出勤情況和休假情況。

  八、每年1月底前,綜合管理部人事崗應將上一年度的考勤表和休假證明材料匯總、裝訂成冊,存檔保管。

  第十四條異常處理

  一、如遇“釘釘”軟件故障、員工手機故障或其他環境影響致員工無法正常打卡的,須及時口頭告知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說明原因,經核實屬實后,由人事崗補錄出勤情況。

  二、員工正常上班若忘記打卡,每月前兩次漏打卡免予樂捐,自第三次開始,每次樂捐10元,從工資中扣除。

  三、員工應經常關注、自檢本人打卡情況,如有漏打卡、漏申請情況,須在本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前補卡或補辦申請手續。逾期的,每次樂捐10元;未補辦申請手續的,每次樂捐100元,從工資中扣除。

  四、員工發出申請后,應及時與審批人溝通、快速處理,以免耽誤時間造成不良后果。

  五、審批人應在接到申請后當日內完成審核、審批。若審核、審批不予通過,應立即通過“釘釘”信息的形式說明理由和改正措施,而后重新辦理申請和審批手續。

  六、因員工申請不及時或申請被退回后改正不及時造成考勤數據缺失,由員工本人承擔責任。因審批人疏忽、拖延造成審批不及時的,由審批人承擔責任和罰款,罰款從審批人工資中扣除,申請人不承擔責任和罰款。

  七、在事業部考勤管理工作中,若員工對考勤記錄、相關證明資料、申請、審批程序有異議或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填寫《員工申訴表》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人事崗登記備案后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由人力資源組組織相關領導進行裁決。人力資源組的裁決結果具有法律效力,相關人員必須服從。

  八、員工在使用釘釘時,如遇其他非正常情況無法處理的,應及時告知綜合管理部人事崗,由人事崗協調處理。

  第十五條考勤監督

  一、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有權對事業部的考勤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事業部總經理有權對經常遲到、早退、請假和曠工的員工調整崗位,有權建議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員工進行辭退處理。

  三、事業部綜合管理部有權對事業部全體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四、事業部各部門負責人和項目部負責人應掌握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如發現曠工,應及時聯系詢問原因,并向事業部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備案。

  五、直接上級有權力和義務對直屬下級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六、員工之間有權互相監督,有權對違反本細則的人員進行舉報。

  第十六條附則

  本細則由工程事業部綜合管理部編制并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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